品牌方:B&O
起诉类型:商标
代理律所:TME Law, P.C.
品牌简介:
Bang & Olufsen A/S由工程师Peter Bang和Svend Olufsen于1925年创立,作为丹麦高端影音品牌,以卓越声音与非凡设计的完美结合享誉全球,产品已成为丹麦质量的标志。
B&O拒绝生产普通的流水线电子产品,其设备被视作融入家居的艺术品,广泛采用金属、皮革、实木等高品质材料,以极简、优雅的北欧工业设计著称,多款经典作品被纽约 MoMA 现代艺术博物馆收录。B&O产品涵盖扬声器、便携音箱、电视、耳机、遥控器及相关配件。


商标/版权/专利信息: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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